北門區徵探社買屋送女友還被小王告
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∕新北報導 – 2014-12-24 miami發佈
馬姓男子出錢為女友買屋,卻碰上女友帶小王蔡男回家的尷尬情況,雖雙方未發生爭執,馬男事後卻被小王告偷竊皮夾;新北地北門區徵探社檢署開庭時,馬男喊冤還說「不知女友交新男友」,加上吳也證稱「沒看過皮夾」,檢方認為根本無法證明蔡男皮夾在屋內,馬因此獲不起訴。
檢方北門區徵探社調查,馬男與吳女交往多年,他為對方出頭期款在板橋購置一處房產,屋裡裝潢、家具也都有出錢;豈料某日馬男持備份鑰匙進屋,未等吳女返家就因太累睡著,被叫醒時女友身旁竟站著「小王」蔡男。馬男被女友告知「我們早就分手,所以帶現任男友回家」,他雖不悅,卻未與對方爭吵,只是默默離開,數日後卻被警方通知挨告竊盜,被指偷走蔡男皮夾。
馬男開庭時喊冤沒偷,甚至提到「根本不知女友交新男友」、「雙方一直在交往,沒有分手跡象」,認為事發過程簡直莫名其妙,吳女也證稱「沒看過皮夾」,僅蔡男單一指證,無法認定馬男涉竊盜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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