賠償後又聯絡 小三再度賠償
楊女與張男有婚外情,兩人經常出遊,張妻發現丈夫行為有異,於是委託徵信社調查抓姦,兩人偷情被抓後,楊女賠了五十萬元,並簽下和解書,承諾會斷絕往來,否則再賠一百萬元,事後兩人還是有聯絡,因此張妻提出求償訴訟。法院審理時,楊女辯稱兩人只是朋友關係,偶爾見面聊天,並沒有作出越軌行為。而張妻拿出兩人出遊照片,甚至有張男到楊女家的照片,也提供了兩人通話紀錄,不但通話次數多,時間也很長,認為楊女違背協議,應賠償一百萬元。法官認為張妻求償有理,但提出的資料都無法證明兩人有通姦,而當初約定金額過高,所以裁定賠20萬元。
台北徵信外遇追蹤調查專家論述
現在的人為了保護自己權益,都會簽合約書、悔過書等等,表示會賠償,或是再犯要賠償,本案就是常見案例。在台北徵信的經驗裡,之前也有一個案例,兩人結婚沒多久,丈夫外遇就被抓,於是簽下悔過書,保證不再有外遇行為,若再發生願意離婚,並賠償妻子一千萬台幣,若因其他因素離婚,也願意支付五百萬。之後兩人協議離婚,因為丈夫不願支付五百萬,兩人對簿公堂,法官最後判定丈夫必須履行合約。再簽立合約或契約時,就要評估自己是否負擔的起,別等到需要賠償時,才用藉口想要拒賠。有類似事件發生時,可以委託徵信社幫忙,優良徵信社推薦給您,台北徵信有各方面徵信服務,可以協助您各種問題,不管是調查外遇,還是抓姦蒐證,甚至是協助立合約,本徵信社都可以完成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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