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與小三結婚 誘騙妻子離婚
阿福(化名)和妻子倩倩(化名)結婚已有13年的時間,婚後兩人還育有兩名未成年的孩子,但在去年1月13日,阿福卻假藉向地下錢莊借錢,擔心會因此拖累妻小,於是要求和倩倩辦理離婚手續,結果離婚6天後卻和一名A姓女子辦理結婚登記,在去年三月倩倩因而知道兩人結婚,故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訟,法官便以阿福的父母根本不知道兩人離婚為由,判准倩倩勝訴,但A女因而由正宮變成小三,故怒對阿福提出偽造文書罪和重婚罪,檢方依據離婚協議書上是阿福盜蓋父母的印章,導致承辦人員記載不實,事後又與A女結婚,故依偽造文書罪嫌和重婚罪嫌將阿福起訴。
徵信社優良認證台北市徵信公會離婚協調專家論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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